2024年6月23日,TikTok正式向联邦法院提交了其法律挑战的开场简报,正式对美国政府的《外国对手控制应用法案》发起反击。该法案将强制要求TikTok出售给美国实体,否则将在美国境内面临全面禁令。
TikTok已组建了一支高规格的法律团队来应对这场法律战。在提交的文件中,TikTok阐述了其反对该法案的核心理由,旨在争取继续在美国运营的权利。
简报中写道:“TikTok是一个拥有1.7亿美国用户的创新在线平台。这些用户是全球超过10亿用户社区的一部分,他们在此创作、分享、观看视频,在现代公共广场发言与倾听,探索人类思想与知识的广阔领域。这一切都将在2025年1月19日终结,届时《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应用法案》将在全国范围内封禁TikTok。”
这份开场概述定下了申诉的基调。TikTok的法律团队进一步指出:“国会从未通过单一法案封禁过如此大规模的言论。”
TikTok案的核心论点是,《外国对手控制应用法案》在未提供任何直接威胁或关切证据的情况下,仅基于推测性的理由就对TikTok实施针对性限制。申诉书指控,该法案的主要依据是TikTok“未来可能被滥用”的“推测性可能性”,而非其过去或现在已被用作影响力工具的事实。
申诉书指出,这一判断是基于目前公开已知的信息。尽管有报道称,参议员们曾听取各机构和组织网络安全专家关于TikTok风险的简报,部分参议员事后称这些信息“令人深感恐惧”,但这些具体内容并未公开。
目前虽有呼声要求公开这些简报内容,但由于所涉信息可能高度敏感,公众最终能否知晓促使多数参议员投票支持禁令的具体原因,尚不明朗。
然而,TikTok辩称,即便如此,该法案本身也违反了宪法。“该法案无法通过第一修正案的任何审查步骤:它并未推进任何令人信服的利益,缺乏针对性,且忽视了限制更小的替代方案。此外,该法案因其独特的两层言论监管体系而违宪,该体系单独针对TikTok进行不利对待。”
就国家安全考量能否凌驾于法律审查的其他要素之上,法律专家意见不一。在许多先例中,国家安全关切曾被用来支持类似论点,甚至基于更广泛的理由推翻某些方面,但这是否适用于本案,法院是否会依据宪法倾向于TikTok,尚不确定。
文件中还有一个特别值得关注的表述:“政府将否认国会封禁了TikTok,声称该公司可以执行‘合格剥离’。但这种剥离在技术、商业或法律上均不可行,尤其是在该法案规定的武断的270天时限内。申请人已多次解释为何此类剥离行不通,而国会显然甚至从未考虑过其是否可能。即使剥离可行,美国的TikTok也将沦为昔日空壳,失去为每位用户量身定制内容的创新和表达性技术。”
这似乎明确表示,无论如何,即使TikTok被出售给美国所有者,也不会包含其完整的源代码和高度适配的算法。
正如申诉书所言,这意味着如果法案生效,无论通过哪种方式,TikTok在美国实质上都将消亡,因为失去其强大的算法,它只是“昔日空壳”。
这是一个有趣的表态。尽管可能仍有谈判空间,但这份申诉与其他来自中国方面的报道基本一致,即中国官方将尽其所能反对出售——即使这意味着让TikTok退出而非出售。而没有其核心算法,买家是否还会同样感兴趣也成疑问,因为失去算法的TikTok将不再具有同样的吸引力。
案件现已进入下一阶段,联邦法院将审查TikTok的申诉,并评估其法律立场的可行性。但如果挑战失败,我们所知的TikTok,很可能在明年1月从美国消失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