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ikTok已正式对美国联邦政府发起法律挑战,针对此前通过的强制其出售给美国买家的法案。该公司在诉状中明确指出,这项名为《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应用程序侵害法》的立法不仅违宪,而且缺乏事实依据,其真实意图是在美国彻底封禁这款应用。
TikTok在提交的文件中强调,国会此举开创了一个“史无前例”的先例:明确针对并意图禁止一个拥有1.7亿美国用户的活跃言论平台。该公司认为,该法案基于的仅仅是TikTok“可能构成威胁”的假设性担忧,而提案者并未能阐明任何确凿的关切理由。
“法案所要求的‘合格剥离’,无论是从商业、技术还是法律层面看,都是不可能实现的,更无法在法案规定的270天内完成。” TikTok在诉状中写道,“结果毫无疑问:该法案将在2025年1月19日迫使TikTok关闭,让1.7亿美国用户失去一个无可替代的表达空间。”
这场争论的核心在于国家安全考量与言论自由之间的平衡。美方立法者的担忧主要集中于两点:用户数据安全,以及该应用可能被用于传播有利于中国的宣传内容。鉴于其他社交平台上已发现来自中国的规模化影响力操作,立法者认为由中国公司拥有、且中国共产党可能施加更多控制的TikTok,存在被用于类似目的的风险。
然而,TikTok反驳称,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其平台构成了特定威胁,该法案纯粹基于推测。该公司进一步指控,法案的提案者明知剥离在现实中不可行,却仍试图将这项“事实上的封禁”描绘成单纯的“所有权监管”,以规避其违宪的本质。
TikTok在诉状的最后提出了一个更广泛的警示:“如果国会可以这样做,那么它未来就可以以国家安全为名,绕过第一修正案,命令任何报纸或网站的出版方出售资产以避免被关闭。” 该公司试图以此引发公众对政府权力越界的担忧。
目前,案件已进入法律程序,将由联邦法院依据法律条文本身进行裁决,而非基于应用的经济影响或公众情感。法庭需要判断的关键在于:出于国家安全考虑,对一款可能用于影响海外用户的外国对手控制的应用采取强制措施,是否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。这场诉讼的结果,将为科技、国家安全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复杂关系树立一个新的法律参照。




